为了营造“平正、公正、公开”的“三公”文化氛围,充分弘扬民主,让宽大职工有反映情况、申述定见、互换沟通的有效平台,
“职工议事庭”由公司劳动争议排解委员会主持,参与人员为所属单元职工代表7-9人、治理团队成员代表、人力资源部和职代会部门职工代表参与旁听。职工对地点单元、职能部门因工作关系处置不服或与职工之间产生矛盾并有申述意愿的,均可申请到“职工议事庭”复议。
凡涉及到国度有关司法律规及公司有关划定造度的,当事人或参与职工代表有不明显的,由参与“职工议事庭”活动的人力资源部掌管人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解答和互换沟通;职工议事庭议事评价由参与会议的职工代表依照少数遵从无数的准则进行现场表决评价;若职工代表评价定见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公司劳动争议排解委员会进行裁判;职工代表评价了局或公司劳动争议排解委员会的最终裁判了局,由工会以书面大局通知当事人,并在地点单元进行张贴公示。